励小捷:更多参与,更好保护
来源:丝路规划研究中心官网 | 作者:参编信息部 | 发布时间:2021-04-20 | 243 次浏览 | 分享到:

文物是我国悠久历史的实物见证,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资源与土壤。我国是文物大国,进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世界文化遗产与意大利并列第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逾 5000 处;普查登录的不可移动文物 76 万多处;国有馆藏可移动文物超过一亿件套。

保护文物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由政府承担主要责任。实行这样的体制主要因为,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文物保护法》规定,所有出土和水下文物归国家所有,古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及石刻、非私人所有的古建筑和近现代建筑属于国家所有。大多数珍贵文物特别是国之重器收藏在国有博物馆。即使是非国有文物也要依法纳入政府管理范围,因为文物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历史记忆,是国家和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的DNA,而且是标志或代表国家利益的实物见证,涉及国家的文化安全。

在坚持政府主导文物保护体制的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也是我国的一个重要国情,有其历史和现实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一、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是文物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

文物资源浩若烟海,保护任务重如泰山,这是我国现阶段文物工作的鲜明特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文物资源呈金字塔形,76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就是金字塔的底座,5000 多处国家重点保护文物就是宝塔尖。尽管从法律和体制安排上,对各级各类的文物保护都有相应的责任主体,但实际上人力和资金都是向省级和国家级文物倾斜,而对于低级别文物也就是市县级文保单位和更多的未定级一般文物来说,不论

有一半的县没有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由县博物馆、县文管所代行文物行政职能,而仅设有文物保护事业机构的也才占 60%。还有部分县连文管所都没有,大量基层一线管理留白。再从人员队伍的情况看,总的讲整个文物系统人力不足。结构比重上,60% 人员集中在省市文物部门、文保事业单位(古建院、保护中心、考古所等)和博物馆(包括讲解员),基层文管所人员更是少得可怜,而且专业人员比例很低。简言之,我国文物资源的结构是一个正金字塔形,而我国文物管理技术队伍的结构是一个倒金字塔形。只靠行政与事业单位管理巨大文物资源力不从心。


二、人民群众是文物创造与保护的主体,文物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人民

世世代代的文物都是人民创造的、也是人民保护的。古代工匠的智慧与技艺创造了无数惊艳世界的艺术品。在保护方面,由于群众对文物有一种情感的寄托、祖先的敬畏,所以他们总是文物的坚定保护者。抗日战争中,多少仁人志士为了国宝不流失海外,辗转多地、托付多人保护国宝。文革中,多少干部群众把古代壁画涂上泥巴上面写上标语,把珍贵壁画保护了下来。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政府的重视、宣传力度的加大,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民间收藏开始发端,文物保护的志愿者和社会组织开始涌现,面对大拆大建和推土机的威胁,群众据理力争、检举爆料,唤起社会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得以挽救一大批文物的生命。现在,遍布乡村大地上的古遗址、墓葬和古建筑,多由聘用的文保员或文保志愿者担起保护责任。山西省元代以前的古建筑占到全国的 70%,具有极其珍贵的历史价值。但大量遍布在晋东南的乡村,这些小庙早已失去原有的功能,更不能用于开发。文物部门人少不能经常巡查,是村里的老百姓常年守护着他们,有的地方还成立了村民文保理事会,每天都有人巡护、值班。北京的文保志愿者,受文物部门的委托,自愿分段负责山区文物的巡查,每天巡游一次,用手机拍下文物现状报到文物局的监控平台,没有问题保平安,出现问题及时预警,起到了文物保护监督全覆盖经常化的重要作用。这样的事例很普遍,在全国各地有几百个文保社会组织自觉的、义务的活跃在文物保护第一线。


三、群众参与文物保护的过程也是得到传统文化滋养的过程

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行为,不论是志愿者、社区群众还是企业、社会组织,并不只是一个被需要的客体,而是积极参与的主体,参与者觉得他不只是付出而且还有获得,不只觉得是乐善好施而且是尽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公众对中华文化的普遍认同,在接近文物、参与文物保护中能够丰富知识、提升道德,国人在对历史文物的了解中,追根寻源,甚至可以深化对我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哲学思考。近年来,社会参与的领域越来越广,越来越体现出文化自觉、文化自信的高度。比如,重庆、襄阳的文保社会组织开展“扫街”、“拾穗”活动,对社区内的文物点的保存状况、历史文化价值进行调查挖掘,然后出书或给公众开课讲解、编发短视频上网等等,起到文化传播的积极作用。再比如,广东、山西、福建等地开展文物认领、认养活动,使当地的特色建筑碉楼、土楼、古建筑得到维修,缓解了政府保护资金的不足,扩大了保护范围。正是因为群众中蕴藏着极大的参与文物保护的积极性,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开展的文物价值研究与传播行动得到积极响应和良好效果。我们在湖南全省和国内的十个文物大市,公开发布了目前尚无解说词的文物保护单位的名单,征集愿意撰写解说词的志愿者,报名者踊跃,投稿达到 7200 份,经过两轮的专家评审,内容和文字符合要求的达到 5217 份,起到了填补解说词空白、讲好文物故事的积极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工作。2016 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博物馆条例》等文件都强调社会参与的重要性,并从不同角度对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提出了要求。2016 年 3 月 8 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对社会力量自愿投入资金保护修缮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可依法依规在不改变所有权的前提下,给予一定期限的使用权。同时,针对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意见提出利用公益性基金等平台,采取社会募集等方式筹措资金,解决产权属于私人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维修的资金补助问题。这些法律法规和文件指示都显示,党和政府充分认识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它上升到符合国情的新路子、文保工作的新格局的高度,标志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我国文物事业必将实现高质量发展,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也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作者简介】

励小捷,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原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