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阳: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来源:丝路规划研究中心官网 | 作者:参编信息部 | 发布时间:2023-07-15 | 425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步入第二个十年之际,“一带一路”建设面临全新的机遇挑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5月在二十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所指出的,要坚持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我们认为,新时期需要奉行聚焦重点、稳妥推进,同时以深化经济走廊与机制化建设作为驱动力。

第一,聚焦重点、稳妥推进,实现“一带一路”建设的可持续性。在陆路丝绸之路中,从我自身的战略目标、经济可行性与安全保障性出发,短期内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应置于优先地位;而海上丝绸之路应重点聚焦于非洲,这是由我对外战略的导向决定的。在重点领域的选择上,基于我自身比较优势、共建国诉求与全球经济发展方向,短期内应聚焦于数字、绿色、健康、廉洁、创新等。

第二,以深化经济走廊建设为抓手,构建以我为主导的区域价值链,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微观基础。经济走廊是“一带一路”的主要载体。过去十年经济走廊建设基本上停留在以交通运输线为代表的狭义经济走廊阶段。未来需要在此基础,推动沿线的城镇化、产业化,以贸易便利化推动商品、服务和生产要素的跨境流动,以共建国之间的政策协调形成广义的经济走廊。这种升级实质上就是构建区域价值链的过程。

第三,以“一带一路”的发展导向为前提,有序推进机制化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我在起步阶段并未提出机制化建议,这是源于“一带一路”的发展导向。现行全球治理下的国际合作机制呈现出的是规则导向,即“先定规则,后谈合作”;而发展导向则是“先谈合作,后定规则”。前者客观上设置了规则门槛,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开放性;后者以共同发展为目标,体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开放性,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参与国际经济合作提供了机遇。伴随合作的深化,制定规则或机制化是必然要求。这是推进“一带一路”机制化建设的理论前提。只有让共建国接受这一理论前提,推动机制化建设才会顺理成章。作为机制化建设的第一步,我首先需要构建可行而有效的合作组织框架。没有共建国政府之间的合作组织框架,其他领域的机制化建设就无从谈起。


【作者简介】

李向阳,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院长。